第20章 再见(一更)_在年代文里当戏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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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再见(一更)

  阿芳是高付俊同村的,和高付俊一般大。

  不过和高付俊还在上初中不同,她没念过书,稍微能走能跑的时候,就帮着父母照顾弟弟,所以小小年纪,干活很是一把好手,尤其是这赶海,她总能找到不少好东西。

  高付俊很喜欢跟在她后面。

  不因为别的,只因为他觉得阿芳身上有鱼腥味,去赶海容易吸引到海货。

  之前村里不是没有打趣说要把阿芳嫁给高付俊的,可话才出口,就被高付俊的姥姥方小兰给啐回去了。

  用方小兰的话说:“我们家俊俊这么俊的男娃子,莫说这渔村了,就是这整个沙岗都没有能配得上我们俊俊的,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一天到晚瞎做媒。”

  有传言说,方小兰早年是富贵人家的姨太太。

  后来因为解放,家里老爷怕财产被清算,带着家里的大小老婆往港城那边跑,她因为只生了个丫头,上船前被扔下了,正好被高如山捡到了。

  后来高如山长大了,方小兰的独生女儿崔明月就嫁给了高如山,生了高付俊。

  当然,这只是传言,方小兰自己是坚决否认的,她只说自己男人死的早,可看方小兰和崔明月的言行举止,可见流言也不是空穴来风的。

  阿芳爸被这么一说,哪里能甘心,当即怒斥:“地主婆,我女嫁鬼都不嫁你家。”说完还愤愤不平的啐了口唾沫:“一家子都死绝的剩下根独苗,还敢挑三拣四的。”

  正所谓‘打人不打脸,骂人不揭短’。

  阿芳爸说完这句话后没几天,就被人夜里衣服一盖,拳打脚踢,身上硬是疼得半个月没能出海,只能忍着疼喊晦气,却又不敢真的和高家对着来。

  其实阿芳爸说话虽说不把门,也不能算是胡说八道。

  老高奶奶能生,从结了婚就开怀,到生下高如山,一共生了十三个儿子,当初还被颁发了‘妇女标兵’的称号。

  那一年,村里生的少于八个的妇女,都不好意思见人。

  只可惜,高家的子孙可能都被老高奶奶生完了。

  到了下面这一辈儿,兄弟十三个,只剩下高付俊这一根独苗。

  上面的,本身渔民出海打渔很危险,就难找媳妇儿,找到的生了孩子又没站的住,这么多年兜兜转转,竟然一个孩子都没有,后来高如山生了高付俊,一家子十几个大老爷们一个都不敢伸手,最后是方小兰带的孩子。

  为此,十三个小弟买宅基地,直接把最中间的高如山家和方小兰家给包围了。

  如今高付俊都十五岁了,几个叔伯还把他当脆弱的小宝宝看呢。

  高付俊洗了脚,穿上鞋子。

  带着阿芳一起去了供销社,一进门,站柜台的售货员红姐就招呼他:“俊俊来啦,快进来喝口水,等会儿你爸爸就下班了。”

  高如山在供销社里做副主任,已经好些年头了。

  “谢谢红姐。”

  高付俊也不推辞,等红姐端着红糖水过来就接过来喝,一边喝还一边掏出手帕擦脸上的汗:“天闷热闷热的,好像要下雨了。”

  “是啊。”

  红姐摇着扇子看了看他脚边的桶:“你去赶海啦。”

  “今天没课,去看看。”

  “哎呀,你这孩子,可真是,晒坏了。”红姐连忙帮他扇扇子,目光却落在他白嫩嫩的皮上:“到底还是年轻啊,晒了半天也没黑,哪里像我们这些老皮哦,真是经不住的。”

  “哪有,红姐你好漂亮的,黑皮也漂亮。”

  “俊俊嘴真甜。”

  说着,红姐看向阿芳:“你又带黑丫头来啦,要什么自己看。”

  “谢谢红姐。”

  高付俊又说了好几句好话,哄的红姐心花怒放的,跑去仓库就拿了不少好东西出来,高付俊拿了两瓶雪花膏和一双小皮鞋:“红姐,钱你跟我爸爸要。”

  阿芳则是选了一朵红头花,她身上的钱不多,所以买不起别的。

  “我阿姐要嫁人了,给她买朵花戴。”

  “哦。”

  高付俊对阿芳的选择很是无所谓,心思都在雪花膏上,回了家就赶紧洗了澡,不仅涂了脸,连胳膊腿上都涂了薄薄的一层。

  可以说是非常精致的猪猪男孩了。

  晚上高如山回来,崔明月做好了晚餐喊方小兰过来吃饭,饭桌上,方小兰说道:“大后天我不出门,如山你给我熬一锅浆糊,我给俊俊糊点鞋底。”

  “怎么了姥姥,为什么不出门?”

  方小兰是北方人,习惯让高付俊喊自己姥姥。

  “高大明家嫁闺女,我这半边人就不出去讨人嫌了。”方小兰低头喝了口汤,她虽说是姨太太出身,可嫁人前也是书香人家的好姑娘,家里规矩大,自己也知道不讨人嫌。

  “阿芳姐姐后天就要嫁人了?”

  高付俊诧异的瞪大眼睛:“可她不才十六么?”

  “男方年纪大了,急着要孩子。”方小兰很是不屑的撇撇嘴:“要我说,嫁到这种人家就是受罪,我看了那男的,夫妻宫暗淡,子女宫也不大好,以后怕是有的闹呢。”

  “姥姥那是封建迷信,你别乱说。”

  “好好好,姥姥不说,听俊俊的。”方小兰看见高付俊就眉开眼笑的,然后又说起浆糊的事,高如山自然是连连点头,吃完晚饭,坐在院子里乘凉。

  方小兰靠在椅背上叹着气问道:“俊俊今天买雪花膏了?”

  “恩,感觉脸糙了。”

  “那是该抹,没票了到姥姥那拿,姥姥那还好几张呢。”方小兰嘟嘟囔囔的说道:“这女为悦己者容,其实男人也一样,好好学习,以后考上好大学,到京城去上大学去,到时候娶个京城的媳妇儿,姥姥也能跟着沾沾光,回京城去看一眼。”

  高付俊坐在她脚边,时不时的应一声,一直到方小兰睡了,才起身去喊高如山:“爸,我姥睡了。”

  “睡了?”

  高如山放下钢笔,和崔明月两个人就出去了。

  高付俊回了自己房间,拿出笔开始写信,从前几年起,他就一直和大杨村的表妹杨宝妮通信,其实他们之间倒没什么话说,反倒和通过杨宝妮认识的傅恒阳成了好友。

  这几年傅恒阳提出了好些奇思妙想,都让高付俊看的眼前一亮。

  要不是距离实在是远,他都想时不时的过去一趟了。

  如今他的普通话已经很好了,都是他跟着广播里的主持人学的,只是当初嫌弃他口音的那个小姑娘,已经好多年没联系了,具体的名字他都不记得了,只记得表妹称呼她为‘小美’。

  前几天表妹来信说,小美平反回京城了。

  京城啊……

  姥姥魂牵梦萦的地方。

  或许过两年他高中毕业了,可以争取一下京城大学的工农兵大学生?

  另一边,自从被自家小妹重塑三观后,白文渊这些日子一直在观察自家小妹。

  然后他就发现,自家小妹看着软软甜甜的,却是个高度自律的人,她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做早饭加晨读,七点往学校走,下午放学回来,会在家里跳半个小时健美操,然后开始写作业,写完作业练字,等吃完晚饭,跟他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知识,然后洗漱睡觉。

  说实话,这样的生活健康到让白文渊都有些嫉妒。

  可就是这样的自律,让白文渊觉得,自家小妹也不是不可以搞科研的。

  然而……

  “没办法,我脑子笨啊,我是真的学不会。”

  白芙美捧着头,第三次拒绝了自家大哥的新课程。

  她以前学理科学的好是因为她有基础,可问题她天生不是这块料子啊,她是真做不了科学家,也不知道是不是前几年凹天才人设凹过头了,以至于现在白文渊对她产生了不该有的幻想。

  “算了,学不会就算了。”

  白文渊不是不失望的。

  老白家四代人,算起当初漂洋过海的两个老祖宗,上上下下几十口,除了他就没有一个搞科研的,好容易小妹有点儿天赋,结果还自暴自弃了。

  白芙美抿着嘴,拍拍大哥得肩膀:“对不起大哥。”

  她拍胸口保证道:“等以后我娶媳妇儿了,生个孩子给你当学生。”

  白文渊顿时满脑袋黑线:“小美你是女孩子。”

  “恩?”

  白芙美疑惑的看着白文渊。

  女孩子怎么了?

  “所以不要总是把生孩子放在嘴边好么?”

  白芙美顿时用手势在嘴边打了个结:“OK,抱歉啦大哥,是我乱说话了。”

  白文渊:“……”

  认错认的这么快连生气都来不及。

  “我只是开玩笑而已啦。”白芙美和白文渊相处的氛围,已经渐渐和上辈子重合了,上辈子白芙美就喜欢逗弄白文渊,每次看见冷静的白文渊变了脸色,都觉得很高兴。

  “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的。”

  反正白文渊是接受不了这种玩笑。

  他带着气,低头写文件,才写了两个字,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:“对了,后天我们要去下面的一个试验基地,到时候你在家等我?”

  “我可以一起去么?”

  白芙美连忙坐到白文渊身边:“我绝对不会乱跑的,我一个人在家会很担心的。”

  说到最后,已经开始撒娇了。

  “基地里面去不了,不过可以把你放在老乡家里,到时候你在那里等我就行。”

  白芙美一听白文渊松了口,立刻举手发誓:“我一定好好呆在老乡家里,绝不乱跑。”

  白文渊笑了笑,也没说什么。

  只是到了下面的村子里,去试验基地前,白文渊还是留了一个警卫员下来陪白芙美,显然,他对白芙美的信任为零,觉得小妹虽然看起来乖乖软软的,可有些时候胆子又实在是太大了。

  白芙美也不觉得生气。

  她知道,白文渊是担心她,只是这样,她也少了很多乐趣就是了。

  贫瘠的村子里突然来了一位研究所里的姑娘,无论是干净的衣服,还是白皙的皮肤,还是那看着就娇娇气气的样子,都与村里的人们格格不入。

  那些村民们时不时的装作从这边路过,以期望能够看一眼。

  她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就被看的不自在极了,刚起身准备走,就听见低矮的围墙边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:“恩人。”

  白芙美诧异的看过去:“你……”

  她打量了一下,没认出来。

  “我们以前见过的,那时候我偷了饼来着,我差点被噎死,你救了我。”女孩子朝着她腼腆的笑笑。

  白芙美立刻回忆起来这个女孩是谁。

  她连忙走过去:“你现在住在这里么?”

  女孩的身上比以前干净多了。

  “恩。”

  女孩点点头:“这里的大队长是好人。”

  白芙美看着女孩子纯真的笑容,顿时愣住了。

  “我那时候偷饼,也是因为好几个孩子饿的都没声儿了,多亏了你那时候的饼干,弟弟妹妹们都挺过来了,后来我觉得心里过意不去,偷了人家的口粮,就过来帮春嫂子带孩子洗尿布做饭,后来春哥看我可怜,就说给我找个婆家,我舍不得那些孩子,没同意。”

  女孩说起那段经历,脸上是止不住的喜悦。

  “春哥就和大队长商量了,他们说,村里男娃多,女娃少,就把我们那里七八岁的女娃带回来养,以后留在家里做媳妇,我们就都过来了。”

  留在家里……做媳妇?

  白芙美愣住了。

  “那么你……你也……有丈夫了?你才多大啊。”

  她问话的时候都结巴了。

  女孩点点头:“我十四了,不小了,再过几年都能领结婚证了,我男人跟着公爹去别的大队打井去了,等回来了我带他过来给你看。”

  “那只要七八岁的女孩子,那那些男孩,还有年纪小的孩子们呢?”

  “我们还没结婚呢,咋能到男人家里住着,那不成搞破鞋了嘛,现在我们暂时都在村里的大库房住着,白天的时候去婆家干活,晚上分了粮食带回家。”

  “那些年纪小的我们这些做姐姐的养着,等大了能干活了,就去开荒种地,或者放牛放羊,只要有手有脚,总归饿不死。”

  也许是因为有了家,或者说是有了归宿,女孩看起来眼里都有了希望。

  可白芙美依旧觉得心里酸酸的。

  难受极了。

  这个女孩……比她还小呢。

  “那,那挺好的。”

  白芙美僵硬着脖子点点头,除此之外,她说不出别的话来。

  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,可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。

  “看你似乎蛮高兴的。”

  “那肯定啦,虽说还是会饿肚子,但是婆家每天都会分口粮,我们嘴里省点儿,弟弟妹妹就都能活,总比以前吃了一顿,不知下一顿在哪里好。”

  说这话呢,不远处一个女人朝这边喊了句什么,女孩应了一声。

  “我得走了,我婆婆喊我了。”

  说完,她学着军人对着她敬了个礼,便转身跑了,到了女人身边,那女人对着她后背拍了两下,白芙美看着就觉得疼,可女孩却只是缩了缩脖子,然后就跟着走了。

  自她走后,白芙美情绪就低落了下来。

  她又想到常胜,想到这个女孩。

  好了,现在不用担心女孩成为第二个常胜了,可不知怎么的,她的心里依旧闷闷的难受。

  等到晚上白文渊回来了。

  白文渊一眼就看出她心情不好来,却也没问,一直回了家,白芙美才把这事儿告诉了白文渊,白文渊听后,也只是沉默。

  两个人默默的吃了晚饭,白文渊才叹了口气:“就目前来说,华国在孤儿问题上,依旧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啊。”

  “也不能这么说,国家已经很努力了。”

  白芙美托着腮,回忆起当年:“我还记得我小时候,刚到渠县的时候,听说镇上的抚育院里孤儿太多,省里没法子,便让她们将孤儿送到省里的孤儿院去,然后一起送到豫省去。”

  “豫省那边早就找好了几千个家庭,负责收养这些孩子。”

  那时候,她差点就去了。

  “国家的能力就这么强,想要做的事情那么那么多。”

  白文渊:“其实漂亮国也有不少孤儿的。”

  他开始回忆漂亮国对待孤儿的方法,随即觉得无法复制:“可惜学不了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

  “漂亮国财团多,每个财团都有自己的基金会,那些基金会运作这些孤儿院。”

  而基金会是资本玩的东西,在华国根本无法模拟。

  白芙美翻了个白眼。

  这不是说废话么……

  “不提了,每个人有每个人生活的方式,或许对你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事,可是小美,你要知道,人在饥饿和贫穷的时候,往往会舍弃其它的东西,譬如尊严和自由,来获得生存下去的希望。”

  白文渊揉揉白芙美的脑袋:“况且你不是说了么?那个女孩看起来很高兴。”

  和死去相比,活着自然很高兴。

  白芙美能理解女孩的选择。

  可是依旧觉得难受。

  那种闷闷的感觉,沉甸甸的,搞的她呼吸都嫌累。

  后来她又跟着白文渊去了那村子两次,也亲自去看了那个女孩生活的大库房,里面住着二十几个孩子,最大的男孩已经十三岁了,如今白天去上工,赚的工分分了口粮回来继续养弟弟妹妹。

  和常胜比起来,这些男孩笑得很纯朴了。

  或许他们对这样的生活真的很满意。

  时间过的很快,一眨眼的功夫,就到了七七年。

  白芙美十七岁了。

  初中毕业一年多了,终于接到了爷爷奶奶的电报,让她上京,并且告诉他,高中学籍已经挂了一年多了,回来直接参加考试就可以直接上高二了。

  临走前,白文渊跟蚂蚁搬家似的,给收拾了许多东西。

  絮絮叨叨的,就像一个送孩子出门上学的老父亲,看哪里都不顺眼。

  到了火车站,将白芙美交给两个回京城做报告的同僚,一直到火车开动,他还跟着小跑着交代事项。

  白芙美看着渐渐远去的白文渊,鼻子酸了。

  再见了边疆。

  还有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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